建设项目一般变动影响分析报告公示(阿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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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5/30 10:34:36
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
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技改项目(一阶段)
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公示
《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对技改后全厂建设内容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于2023年12月18日取得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批复,批复文号:常溧环审〔2023〕147号。2024年4月阶段性建成建设,主要设备如夹层锅、滚揉机、切片机等数量占环评批复设备数量的50%,即一阶段可实现年产15000吨酱卤食品。且目前实验室内除微生物检测、水分及净含量外的品控检测和调味线尚未投入使用,不纳入技改项目(一阶段)建设内容。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技改项目(一阶段)拟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经核查,项目一阶段实际建设的平面布局、设备数量、废气治理措施等内容与环评相比发生变动。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等文件管理要求,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编制了《卤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技改项目(一阶段)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分析结论为:项目一阶段实际建设发生的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且发生一般变动后未改变原环评结论。并按文件要求,现将一般变动分析在网上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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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阿惠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2024年5月30日